汇丰 Reward+ 额外「奖赏钱」推广
条款及细则
- 本推广适用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2月28日,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
- 本推广适用于所有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其继承人及受让人)(「本行」)于香港发出的港币个人基本卡及以港币户口签账的银联双币信用卡( 「合资格信用卡」)的持卡人(「持卡人」)。持卡人须下载HSBC HK Reward+ (「Reward+」)及登记汇丰个人网上理财以享本推广之优惠。
- 持卡人于推广期内符合以下资格可享高达额外$80「奖赏钱」:
- 经Reward+内的「赏付款」功能成功缴付信用卡结单或任何合资格交易(定义见下列第4条)可获享$50「奖赏钱」(「$50『奖赏钱』优惠」);及
- 成功缴付任何于香港的百老汇摄影器材有限公司、万宁、Mannings Plus、Mannings Baby及GNC专门店(Apita的GNC专柜除外)(统称为「指定商户」)作3(i)提及的合资格交易可获享额外$30「奖赏钱」(「$30『奖赏钱』优惠」)。
$50「奖赏钱」优惠及$30「奖赏钱」优惠统称为「额外『奖赏钱』优惠」。以「赏付款」功能缴付的信用卡结单或任何合资格交易下列统称为「赏付款交易」。
- 「合资格交易」为推广期内以合资格信用卡作任何金额的签账交易并于核实持卡人有资格获享优惠时已志账的签账交易。若合资格交易并非以香港货币进行,有关签账金额将以信用卡月结单上已折算为港币之金额为准。本行可全权绝对酌情决定那些是合资格交易。循环付款及所有未志账、取消、退款及分期付款的交易均不会算作本推广的合资格交易。
- 赏付款功能只适用于以港币支付或志账时已转换为港币之交易。持卡人可使用于信用卡户口内的「奖赏钱」结余缴付部份或全部月结单或个别交易之结欠。持卡人的信用卡户口必须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本行保留一切权利决定那些是合资格使用「赏付款」功能缴付的交易。现金贷款、费用及收费、由信用卡提取现金或购物分期付款计划并不能以「赏付款」缴付。
- 持卡人于推广期内可获享$50「奖赏钱」优惠及$30「奖赏钱」优惠各一次。每位持卡人于整个推广期内最多可获享$80「奖赏钱」。
- 额外获享的「奖赏钱」并不包括该签账金额于本行的「奖赏钱」计划可获享的基本「奖赏钱」。
- 同一持卡人(以同一身分证明文件为准)名下不同合资格信用卡的所有赏付款交易将会合并计算,以厘定持卡人于推广期内最多可获的额外「奖赏钱」优惠。
- 本行将根据储存于本行的交易纪录,以决定持卡人是否符合获享额外「奖赏钱」的资格及可获享的额外「奖赏钱」金额。
- 本行核实及确认有关赏付款交易可获额外「奖赏钱」优惠后,有关的额外「奖赏钱」将于2018年6月30日或之前自动志入持卡人的合资格信用卡户口内。如持卡人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资格信用卡进行多于一次的赏付款交易,有关的额外「奖赏钱」将根据本行的纪录志入首张进行赏付款交易的合资格信用卡户口内。
- 额外「奖赏钱」不可兑换现金及不得转让。
- 持卡人必须保留所有赏付款交易的正式交易纪录。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权利在推广期间或期后随时要求持卡人提供有关正式交易纪录及/或其他文件或证据,以作核实。本行会保留所有提供予本行的正式交易纪录及其他文件或证据并不予归还。
- 于获享额外「奖赏钱」后,如用作计算额外「奖赏钱」的有关交易被取消,本行有权于有关持卡人的信用卡户口扣除该额外「奖赏钱」而不作事先通知。
- 如有任何欺诈或滥用成分,本行即会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推广的资格及其信用卡。本行保留权利于有关信用卡户口扣除持卡人于额外「奖赏钱」优惠获享的额外「奖赏钱」而不作事先通知。
- 持卡人的合资格信用卡户口必须在整个推广期及获享优惠时仍然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有资格获享额外「奖赏钱」优惠。
- 持卡人与本行的信用卡协议之一般条款及细则、「奖赏钱」计划的条款及细则与 HSBC HK Reward+的条款及细则均继续适用。所有优惠须受本条款及细则约束。本行有权更改本推广的条款及细则及终止本推广,而无需事先通知持卡人。本行恕不就任何更改及终止承担任何责任。
- 除有关持卡人及本行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 就本推广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的监管规定所限。
-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管,并按其诠释。
- 本推广资料及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义或不一致,概以英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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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刊发
Issued by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