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 Reward+ 額外「獎賞錢」推廣
條款及細則
- 本推廣適用於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2月28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 本推廣適用於所有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本行」)於香港發出的港幣個人基本卡及以港幣戶口簽賬的銀聯雙幣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的持卡人(「持卡人」)。持卡人須下載HSBC HK Reward+ (「Reward+」)及登記滙豐個人網上理財以享本推廣之優惠。
- 持卡人於推廣期內符合以下資格可享高達額外$80「獎賞錢」:
- 經Reward+內的「賞付款」功能成功繳付信用卡結單或任何合資格交易(定義見下列第4條)可獲享$50「獎賞錢」(「$50『獎賞錢』優惠」);及
- 成功繳付任何於香港的百老滙攝影器材有限公司、萬寧、Mannings Plus、Mannings Baby及GNC專門店(Apita的GNC專櫃除外)(統稱為「指定商戶」)作3(i)提及的合資格交易可獲享額外$30「獎賞錢」(「$30『獎賞錢』優惠」)。
$50「獎賞錢」優惠及$30「獎賞錢」優惠統稱為「額外『奬賞錢』優惠」。以「賞付款」功能繳付的信用卡結單或任何合資格交易下列統稱為「賞付款交易」。
- 「合資格交易」為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作任何金額的簽賬交易並於核實持卡人有資格獲享優惠時已誌賬的簽賬交易。若合資格交易並非以香港貨幣進行,有關簽賬金額將以信用卡月結單上已折算為港幣之金額為準。 本行可全權絕對酌情決定那些是合資格交易。循環付款及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及分期付款的交易均不會算作本推廣的合資格交易。
- 賞付款功能只適用於以港幣支付或誌賬時已轉換為港幣之交易。持卡人可使用於信用卡戶口內的「獎賞錢」結餘繳付部份或全部月結單或個別交易之結欠。持卡人的信用卡戶口必須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本行保留一切權利決定那些是合資格使用「賞付款」功能繳付的交易。 現金貸款、費用及收費、由信用卡提取現金或購物分期付款計劃並不能以「賞付款」繳付。
- 持卡人於推廣期內可獲享$50「獎賞錢」優惠及$30「獎賞錢」優惠各一次。每位持卡人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80「獎賞錢」。
- 額外獲享的「獎賞錢」並不包括該簽賬金額於本行的「獎賞錢」計劃可獲享的基本「獎賞錢」。
- 同一持卡人(以同一身分證明文件為準)名下不同合資格信用卡的所有賞付款交易將會合併計算,以釐定持卡人於推廣期內最多可獲的額外「奬賞錢」優惠。
- 本行將根據儲存於本行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持卡人是否符合獲享額外「獎賞錢」的資格及可獲享的額外「獎賞錢」金額。
- 本行核實及確認有關賞付款交易可獲額外「獎賞錢」優惠後,有關的額外「獎賞錢」將於2018年6月30日或之前自動誌入持卡人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如持卡人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進行多於一次的賞付款交易,有關的額外「獎賞錢」將根據本行的紀錄誌入首張進行賞付款交易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 額外「奬賞錢」不可兌換現金及不得轉讓。
- 持卡人必須保留所有賞付款交易的正式交易紀錄。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權利在推廣期間或期後隨時要求持卡人提供有關正式交易紀錄及/或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作核實。本行會保留所有提供予本行的正式交易紀錄及其他文件或證據並不予歸還。
- 於獲享額外「奬賞錢」後,如用作計算額外「奬賞錢」的有關交易被取消,本行有權於有關持卡人的信用卡戶口扣除該額外「奬賞錢」而不作事先通知。
- 如有任何欺詐或濫用成分,本行即會取消該持卡人參加本推廣的資格及其信用卡。本行保留權利於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持卡人於額外「奬賞錢」優惠獲享的額外「奬賞錢」而不作事先通知。
- 持卡人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必須在整個推廣期及獲享優惠時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有資格獲享額外「獎賞錢」優惠。
- 持卡人與本行的信用卡協議之一般條款及細則、「獎賞錢」計劃的條款及細則與 HSBC HK Reward+的條款及細則均繼續適用。所有優惠須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本行有權更改本推廣的條款及細則及終止本推廣,而無需事先通知持卡人。本行恕不就任何更改及終止承擔任何責任。
- 除有關持卡人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 就本推廣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的監管規定所限。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並按其詮釋。
- 本推廣資料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本為準。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刊發
Issued by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