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賬分期計劃」條款及細則(適用於個人信用卡持卡人)

  1. 參與「簽賬分期計劃」的資格
    1. 閣下須持有本行發出的個人信用卡(不論是基本卡或附屬信用卡)方可申請「簽賬分期計劃」。美元滙財 金卡、大專學生信用卡、優惠卡或銀聯雙幣信用卡或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的人民幣子戶口均不可參與「簽賬 分期計劃」。
    2. 「 簽賬分期計劃」的提供受本條款及細則及信用卡持卡人合約規限。閣下以任何方式申請「簽賬分期計劃」, 即被視為已全面接受本條款及細則及信用卡持卡人合約並受其約束。
    3. 本行會考慮閣下信用卡戶口的狀況及以往的還款記錄決定是否批核閣下的「簽賬分期計劃」申請。本行 有權批核或拒絕閣下的申請及暫停或終止「簽賬分期計劃」而無需給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本行就與 「簽賬分期計劃」相關的所有事宜及爭議有最終決定權。
  2. 範圍及操作
    1. 「簽賬分期計劃」只適用於以閣下信用卡進行並已志賬的零售交易。「簽賬分期計劃」並不適用於其他交易, 不適用的交易包括:
      1. 任何未志賬、被取消或退款的交易;
      2. 現金貸款;
      3. 分期計劃;
      4.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
      5. 「現金套現」分期計劃的提款金額;
      6. 賭博交易;及
      7. 所有費用及收費。
    2. 「 簽賬分期計劃」申請必須:
      1. 金額最少為港幣1,000元,可包括一項或多項以閣下信用卡進行並已志賬的零售交易(「交易簽賬」)。 就一宗申請而言,記賬入基本卡信用卡戶口的交易簽賬不能與記賬入附屬信用卡戶口的交易簽賬合並;及
      2. 在相關交易簽賬的付款到期日前最少五個工作天由閣下作出。
    3. 閣下應確保在任何時候(i)信用卡戶口所有未清還的結欠(包括所有未記賬結欠)及(ii)所有應繳付的每月 手續費的總金額不超過閣下信用卡戶口的獲批信用限額。
    4. 如本行批核閣下的「簽賬分期計劃」申請,本行會從信用卡戶口信用限額扣起相等於(i)獲批核的交易簽賬 金額(「 獲批核金額」)及(ii)整段供款期內所有應繳付的每月手續費的總金額。本行會以獲批核金額除以 供款期內的月數再加適用的每月手續費計算每期供款的還款金額(合稱「還款金額」)。信用卡戶口的信用 限額會隨本行實際收到還款金額後回升。
    5. 本行會把每期還款金額如一項交易每月記賬入閣下的信用卡戶口並在信用卡結單上顯示。每期還款金額會 如記賬入閣下信用卡戶口的零售交易般處理。閣下應以繳付其他零售交易的相同方式繳付每期還款金額。 當本行批核閣下的「簽賬分期計劃」申請時會把首次還款金額記賬入閣下的信用卡戶口,並在批核後的首張 信用卡結單上顯示。
  3. 不可取消但可提前還款
    1. 閣下的「簽賬分期計劃」申請一經本行批核即不可取消,除非閣下全數清還所有剩餘未清還的還款金額及 任何利息的總金額。閣下須給予本行最少14個工作天的事先通知,並繳付港幣300元的行政費。
    2. 閣下可提前全數還款。本行不接受提前部分還款。提前還款通知一經發出,如無本行同意不可撤回。即使 閣下提前還款,本行亦不會退回任何已繳付的每月手續費。
  4. 每月手續費
    當本行批核閣下的「簽賬分期計劃」申請後,本行會就獲批核金額收取每月手續費。本行會在不時就有關「簽賬 分期計劃」提供的宣傳單張或其他通知中指定每月手續費。 .
  5. 終止閣下的信用卡
    如閣下的信用卡在供款期屆滿前因任何原因被取消或終止,所有剩餘未清還的還款金額及任何應繳付的利息的 總金額即時到期,閣下並須即時清還。
  6. 更改本條款及細則
    本行有權不時更改每月手續費及本條款及細則。本行會以本行認為適當的方式給予閣下通知。除非本行於更改 生效日期前實際收到所有剩餘未清還的還款金額及任何應繳付的利息的總金額,閣下須受有關更改約束。
  7. 雜項
    1. 本行就任何商戶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無需負責。
    2. 本行提供及閣下使用「簽賬分期計劃」受適用監管要求規限。
  8. 第三者權利
    除閣下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 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9. 管轄法律、管轄權及版本
    1.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
    2. 閣下服從香港法院的非專有管轄權。
    3. 本條款及細則的英文及中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准。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中文版本僅供 參考。

定義

「簽賬分期計劃」 
指由本行不時提供的「簽賬分期計劃」。
獲批核金額 
的定義見第2(d)條。
信用卡 
指由本行向閣下發出並核准參與「簽賬分期計劃」的信用卡。
信用卡戶口 
指就閣下信用卡設立以供記錄信用卡交易及其他項目的戶口。如閣下的信用卡為銀聯雙幣卡或銀聯雙幣 鑽石卡,信用卡戶口包括港幣子戶口及人民幣子戶口。
信用卡持卡人合約 
指規管閣下信用卡的相關信用卡持卡人合約。
香港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供款期
指閣下在申請表上指定並已獲本行批核的「簽賬分期計劃」期間。
交易簽賬
的定義見第2(b)(i)條。
還款金額
的定義見第2(d)條。
本行本行的
指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閣下閣下的 
指獲本行發出有資格參與「簽賬分期計劃」的信用卡(不論是基本卡或附屬信用卡)的人士。

由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刊發